按照《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河南省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豫人社函〔2021〕176号)要求,经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遴选,河南省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河南省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批准,拟表彰“2020—2021年度河南省优秀企业家”50名。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河南省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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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71)65836093 65836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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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